作者:杨震宇弟兄
「于是耶稣对门徒说:『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,来跟从我。』」(太十六24)
「十字架」希腊文为 stauros (发音斯陶罗斯),原意思是「直立的桩子」和「柱子」。「十字架」可能是波斯人发明的一种以极端残忍及羞辱而著名的刑具。之后,成为罗马帝国所使用的刑罚之一,直到康士坦丁大帝时才废止。「十字架」通常用来处死十恶不赦之罪犯,尤其如社会最低阶层的如奴隶,强盗,教唆或带头叛乱的人。从刑罚的角度来看,十字架是最残忍、最可耻、最野蛮、最痛苦的处决。从圣经的角度来看,旧约预言,「十字架」是我们救主所忍受的痛苦;新约宣告主完成了永远救赎的工作,「十字架」说出主的爱与救赎;基督徒发自内心深处见证,「十字架」就是我们的荣耀。
一、基督的「十字架」包括三方面:受苦、被杀和复活,是为着我们的赎罪(彼前二24)、称义(罗四25)、成圣(罗六4)等。新约圣经记载祂本来高居天上,是荣耀的神,只因要完成救赎人的工作,所以才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,成为人的样式,并且存心顺服,甘心乐意的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。神将祂升为至高,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,叫一切都屈膝拜服,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神。葛培理: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苦与受死,除去了神人之间最后的阻隔。祂那声胜利的『成了』(约十九30),正是向人宣告通向神的道路已经筑成,人类可以通行无阻了。」
二、我们的「十字架」则有两方面:
- 1. 「背起十字架」 ── 是指我们必须舍己,也就是「否认、拒绝、放下」自己的意思,求神的旨意满足,叫我们天天能跟随主。关键乃在于我们是否愿意为主受苦,不顾惜魂生命,并不追求物欲享受,且顺服祂的带领,走祂的道路。
- 2. 「与基督同钉十字架」 ── 是指我们与基督联合,归入祂的死、与祂一同埋葬、与祂一同复活,叫我们过圣洁的生活。十字架对付「我们的所是」,也就是对付我们的「己」(加二20)、「旧人」(罗六6)、「罪性」(罗六7)、「肉体」(加五16)和「世界」(加六14)等。
亲爱的,基督「必须」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;我们跟随祂,也「当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顺服神的旨意。愿祂生命中的「必须」,也成为我们生命中的「当」。因此,我们要把基督「十字架」已经成功的客观事实,取用成为我们今天「背起十字架」的主观经历。
【我今撇下一切事物,背起十架跟耶稣】 我今撇下一切事物,背起十架跟耶稣; 甘受藐视、厌弃、贫苦,一心跟主走窄路。 前我所爱、所慕、所求,今与雄心同归尽; 但我又是何等饶优,神与基督是我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