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杨震宇弟兄
「耶稣进了神的殿,赶出殿里一切作买卖的人,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,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;」对他们说:『经上记着说:『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;你们倒使他成为贼窝了。』』」(太二十一12~13)
「我的殿」的「殿」希腊文为 hieron(发音为希伦),原文的意思是「神圣的处所」,特别是包括「圣殿」本身,并其四围和院子的全部地区。而《马太福音》第二十一章12~13节指的「殿」应该是指「外邦人院」,是开放给外邦人敬拜用的院子。主耶稣在开始作工之时,曾洁净一次圣殿(约二13~17),赶走殿里一切作买卖的人。三年之后,这种做生意的滥风还存在,主必须再度洁净殿。第一次祂称殿为「我父的殿」(约二16),因祂是以神儿子的资格来洁净圣殿;此处祂则称「我的殿」,因祂是大卫的子孙,以王的资格来洁净圣殿。
当时圣殿的祭司允许商人在圣殿的外邦人院作买卖,售卖献祭用的牛羊鸽子及其他祭品;又因圣殿不收希腊和罗马的钱币,犹太人缴纳殿税或奉献,须用指定的希伯来钱币(出三十13~15),故有兑换银钱的人,为那些外来朝圣者提供方便。这类买卖商业行为,表面看似乎并无不妥,但实际上有下列严重的弊端:
- 1. 因买卖是在圣殿的范围内进行,神圣之地因而被玷污。
- 2. 占用外邦人的院子,剥夺了外邦人敬拜神的权利。
- 3. 因祭司和商人勾结串通,祭司给予商人各种方便(例如祭牲未严格检验,有瑕疵者也予通融),商人高价剥削,而祭司可以由其中获利。
于是,主耶引述以赛亚(赛五十六7)和耶利米(耶七11)的话,解释祂洁净圣殿之举。因为祂的殿应该是「祷告的殿」,是人与神交通、和神同工,让神得着荣耀的地方;而之处如今却成了「贼窝」,被一班在殿里作买卖的人,搞得乌烟瘴气。他们兑换库币、卖祭物,的确便利人对神的敬拜。但他们作买卖,使人对献祭轻忽,成为例行公事,虚应故事一番。结果,人不但未被带到神面前,专心寻求祂祷告,反倒沾染污秽,使神无法在这样的殿里得着安息。主耶稣洁净圣殿之举,一面表明祂对神的殿有权柄,因这殿也是祂的殿;另一面表明主不容许祂的殿沾染任何污秽。
亲爱的,主洁净圣殿说出我们也要被祂清理干净!我们的身体就是神的殿,有圣灵居住在其中。让我们与祂交通,让祂在我们的生命中作王,管理我们的一切吧!
【从我活出你的自己】
| 殿宇今已完全奉献,已除所有的不洁。 但愿你的荣耀火焰,今从里面就露襭。 全地现在都当肃穆,我的身体今进供。 作你顺服安静奴仆,只有被你来推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