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杨震宇弟兄
「他對我說:『順著空地的南屋北屋都是聖屋,親近耶和華的祭司當在那裡吃至聖的物,也當在那裡放至聖的物,就是素祭、贖罪祭和贖愆祭,因此處為聖。』」(結四十二13)
《以西結書》第四十二章描述祭司所用的聖屋。全章可分為二部分,就是:
- 1. 外院的聖屋(1~14節)
- 2. 聖地量度的總結(15~20節)
本章敘述為祭司預備的聖屋和殿外四圍的量度。首先,在描述完聖殿的架構和面積後,以西結被引導去觀看位於聖殿北面和南面的祭司屋子。他先描寫北部的聖屋,南部的聖屋架構與北部的一模一樣。聖屋兩排並列,距離十肘,一列長,另一列短;它們的尺度都是長一百肘,寬五十肘。這些房子稱為聖屋,因為它們的功用是在作為祭司吃至聖的物和放置至聖的物(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)之所在。祭司不得穿著聖袍離開聖殿,必須在聖屋內換上別的衣服方能離去。接著,使者量完了內殿,就帶以西結從東門出來,去量聖殿的四圍;所量的方向,次序是東邊、北邊、南邊與西邊。聖殿整個範圍的形狀是正四方形,每邊長五百肘(875英尺或266 米),總體面積是七十六萬五千六百二十五平方英尺(70,756 平方米),充分表達神聖所的均衡和完美,並強調聖地與俗地的區別。由此可見,聖殿構造極其。無論是創造的工作,還是建造的工作,智慧之神的設計與安排都是那麼嚴謹、精巧、周密。
「聖屋」希伯來文為 Qodesh(科德什),這個詞主要用於描述:「聖所」、「聖地」、「聖物」、「聖民」、「聖物」、「聖民」、「聖潔」。它是舊約描述神聖屬性的核心詞之一。凡稱為「聖」的,不論是地方、人、器皿、祭物或節期,都具有共同的特徵 —— 專屬於神,不可作俗用。本節的「聖屋」是專供祭司服事、吃祭物、、存放聖物與更衣的房間。「聖屋」和「至聖所」同希伯來文。「聖屋」雖然是聖的,但不是神同在的中心;「至聖所」則代表神榮耀居住之處,是整個聖殿最神聖的地方。
「親近」希伯來文為 Qarowb(卡羅夫),意思是「靠近」、「接近」、「臨近」 、「親密」。它不只是空間上的靠近,更表示:
- 1. 與神建立親密關係
- 2. 有資格來到神面前親近祂
因此,「親近耶和華的祭司」意思是:蒙神揀選,可以代表百姓來到神面前事奉祂的人。這提醒我們:親近神與聖潔生活密不可分。今天我們越親近神,,不只是享受祂的同在,更會被祂的聖潔改變,活出分別為聖的生活。
以西結現在被引導去觀看一系列的祭司房屋。神為祭司預備了特殊的「聖屋」,有三方面的用途:
- 1. 在那裡吃祭物 —— 對祭司而言,他們在「聖屋」吃至聖的物,既是他們的特權,也是他們當盡的責任。
- 2. 放置至聖的物之所在 —— 這些「聖屋」放至聖的物,需要特別保持聖潔,因為此處為聖。此處要注意的是,聖經中從不認為某一場所或建築本身是聖潔的存在。聖經所說聖潔的人、建築、場所乃是他們已分別為聖,而被聖潔的神所使用。
- 3. 作為更衣室 —— 當祭司在聖所供職,要穿上聖衣,出來就得更換衣服,以免使聖衣遭受沾染不潔的危險,而聖衣更換之處就在「聖屋」。
因為祭司的身分與地位與一般人不同,他們的生活必須分別為聖。因此,以西結為我們寫出了本章的中心句「為要分別聖地與俗地」(20節)。這提醒我們聖與俗是分明的。神已經揀選了我們,使我們在祂面前擁有「君尊的祭司」的地位,又是「聖潔的國度」,而被分別出來歸祂為聖(彼前二9)。所以,一面,我們都是神的祭司,可以親近神,而享受基督是我們的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;另一面,我們的服事必須穿上聖潔的裝飾,就是照神真理的公義和聖潔的新人(弗四24),來事奉祂。
親愛的,我們是否親近神,吃至聖之物,使我們的事奉有愛與力量呢?求主吸引我們更親近祂,教導我們靠著祂的恩典,專一事奉祂,而活出祭司分別為聖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