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杨震宇弟兄
「诸位父兄请听,我现在对你们分诉。」(徒二十二1)
「主向我说:『你去吧!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。』」(徒二十二21)
《使徒行传》第二十二章记载保罗在耶路撒冷为主作见证。他的「分诉」不是据理力争,以道理来辩解,而是见证他得救的亲身经历。因为他的经历比一切辩论都更具说服力。保罗阐明他从前种种与众人一样。但他信主之后,由逼迫信福音的人,成为主复活作见证的人;并且他由逼迫教会,改变成向外邦人作见证。在这里,保罗作见证的内容,可以分为分三方面:
- 1. 信主之前的景况 ── 谨守律法,雄心梦想事奉神,反而成了逼迫基督徒的人!保罗首先表示他与听众一样,忠心地作一个虔诚的犹太人。他在名拉比迦玛列的门下受严格的拉比教育。他大发热心的事奉神,原本以为这是他应该尽犹太教的职分,就是神差派他去逼害基督徒,而把他们下在监狱。但那时的保罗,根本不知道他所作的是什么。
- 2. 信主悔改的经过 ── 荣耀救主的显现,认识主的自己,并扭转了人生存在的意义!保罗一生的转机,乃是从遇见主开始的。他见证在大马士革路上亲身经历主。首先,主荣耀四面的光照着他,听见主的声音。无疑的,这荣光是直接从复活升天的救主脸上发出的。那时他突然顿悟主死了却又复活、升天了。接着,他遇见了主以后,就心服口服地说:「主啊,你是谁」和「主啊,我当做什么」。此时,他知道从前所作的一切那时候,都不是他所当作的。然后,他顺服主的吩咐,接受亚拿尼亚的帮助,而明白神的旨意,仰望义者,听神的声音,成为神所拣选的器皿,而为祂作见证。他原来是热切逼迫基督徒的人,如今成为基督的使徒。
- 3. 信主之后的呼召及改变 ── 接受主托付的使命,向万人作见证,为不朽的事业奋斗而奔走!他得救之后第三年(加一18;徒九26),主向他显现,吩咐他赶紧的离开耶路撒冷,但主又吩咐他:「你去吧,我要差你远远的往外邦人那里去。」从此以后,他清楚了神为他一生所定的计划(加一15~17),而接受了神的呼召,承担了作外邦人使徒的使命。
保罗在耶路撒冷为主作见证,有四点值得我们注意的,就是:
- 1. 保罗在耶路撒被捕,路加指出神的主权保守了保罗的生命,并给他机会向万人作见证。哦!神的责任是保守和供应我们,而我们的责任是「为祂作见证」!
- 2. 神拣选和恩待保罗的目的,乃是叫他:(1) 明白祂的旨意(2) 得见那义者 ── 主耶稣基督(3) 得听见祂的声音(4) 能对着「万人」(原文「所有的人」),为祂作见证哦!这不只是保罗人生的目的,也是基督徒人生的目的!
- 3. 保罗属灵认识的进阶,乃是:(1) 领受属天的光照,因而认识主自己(2) 得着属灵肢体的帮助,因而认识主的旨意)(3) 蒙主亲自显现,因而认识主对他个人特别的旨意哦!这不只是保罗信主后的呼召及改变,也是基督徒信主后的呼召及改变!
- 4. 保罗受逼迫与耶稣基督的受难有着相似之处逼迫主耶稣的人,是狂喊「除掉祂、除掉祂」(约十九15);逼迫保罗的人,也是狂喊:「除掉他」、「除掉他」(二十一36,二十二22)。基督的见证人,和他所见证的基督,必是同样的命运。这正是主亲自所说,仆人不能大于主人,学生不能高过先生的原则。可见我们若要忠心为主作见证,难免不被人逼迫,但我们虽遭逼迫,却不被丢弃(林后四9)。哦!如果我们为着见证的缘故,受人逼迫,那就有福了!
【默想】
- 1. 保罗面对着两种的挑战和压力:台阶下的犹太人和背后的罗马官长,但他仍然有胆量站起来说话。即使在极不利的处境下,你是否效法保罗,仍大胆与人分享信仰的见证呢?
- 2. 保罗三段式的见证的内容,包括:未信主之前的景况、信主的经过,及信主后人生的改变,很值得我们参考。我们如何向人作信主得救的见证呢?
- 3. 荣耀救主的显现,使保罗认识主的自己和对他的旨意;小弟兄亚拿尼亚的帮助,使保罗不走单独的路,而是学习作肢体,与弟兄姐妹交通。在教会的服事中,我们是否有主的显现,亦有其他肢体的帮助呢?